各校办企业:
为做好2012年校办企业年终财务决算工作,根据国家及光辉相关财经制度,结合我校企业实际情况,对2012年校办企业年终决算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✣:
一💙、2012年各企业进行工资全成本核算,企业应税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,并计入成本开支💁🏼,光辉编制人员工资总额待税务局批准后按照实际金额进行调整🧘🏿。
二🤌🏽、与光辉签订经济责任书🤽🏻♂️,实行定额经济指标上交包干的企业,在应税所得额中提取承包上交指标🦶🏼🧛🏽。
三🦙、根据光辉规定🦷,院🚴🏼、系及其它光辉娱乐的企业,按照营业额(或销售收入) 的2.5%向光辉交纳资源占用费🪰,最低交纳标准为2500元🐴,缴纳费用计入成本🧑🏻🦯➡️。
四🔄、企业应按规定提足10%法定盈余公积金,以确保企业再生产能力及改善职工生产条件。
五、企业帐面一般不留“未分配利润”🏄,利润分配中在留足实收资本、资本公积、法定盈余公积及公益金等后💂🏽♂️🤷♂️,余额一般进“盈余公积”。
六、年度利润小于承包上交利润的企业,应按经济责任书规定数额向光辉上交利润,其不足部分由历年盈余公积金中提取弥补。
七、院、系级及其他企业缴纳的资源占用费🥴,请于
八🧍♀️、请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做实成本,所得税的征缴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执行🫃🏿🍣。
光辉娱乐
二○